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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703章 假装不知,暗中观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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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水还在烧。

    我靠着墙,坐在厨房的地上,火苗在炉灶上发出稳定的呼呼声。壶底被烤得发黑,水汽从缝隙里钻出来,打在我的手背上,有点烫。我没有动。脑子里那行字还在——“物理手段”

    门外的脚步声停了。钥匙转动,门开了又关。他回来了。

    我没起身,也没出声。几秒后,客厅传来外套挂上椅背的声音,皮带扣轻响,鞋被踢到沙发底下。他走过来,站在厨房门口,没进来。

    “水怎么还没开?”他问。

    “快了。”我说。声音比我想象的要稳。

    他嗯了一声,转身去洗手。水流哗哗地响。我慢慢站起来,把水壶拿下来,倒掉。重新接了一壶,点火。蓝色火焰再次燃起,照亮瓷砖缝里积着的灰。

    我走出厨房,经过他身边时说:“刚才水洒了,擦过了。”

    他抬头看我,手还在擦。“地板?”

    “嗯。不小心碰翻的。”

    他点头,眼神扫过我的脸,很短,像是检查什么。然后低头继续擦手。纸巾被他揉成一团,扔进垃圾桶。

    我走到茶几前,拿起那本旅游手册,翻开。灯塔的照片还在。我盯着它,手指按在书页边缘,压平一道折痕。客厅安静下来,只有钟在走。滴、滴、滴,像心跳。

    他坐到沙发上,离我不远。沙发陷下去一点。我们谁都没说话。

    过了几分钟,他忽然开口:“你进过书房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我翻了一页,目光落在一段文字上,但一个字也没看进去。“我一直在这儿。”

    他又看了我一眼,这次时间长了些。我没躲,也没迎上去,只是看着书。他最终移开视线,伸手摸了摸膝盖,指尖轻轻敲了两下,节奏很轻,听不清是不是摩斯码。

    “电脑我早上发现风扇还转着。”他说,“可能是睡眠模式没进好。”

    “系统老了都这样。”我合上手册,放在腿上。“以前导照片经常卡,硬盘响一晚上。”

    他点点头,像是接受了这个解释。但我看见他喉结动了一下,吞了口口水。

    我站起身,往窗边走。窗帘是半开的,能看见院门。外面天色灰白,风吹着晾衣绳上的衬衫晃来晃去。我把沙发往左挪了二十公分,让自己的位置正对窗户。坐下,把手册重新打开。

    他没再问。

    晚饭是他做的。煎鱼和青菜汤。他切菜的时候我站在厨房门口,看他手腕内侧那道疤。还是老样子,淡粉色,边缘不整齐。他说是小时候烫的。现在我不信了。

    吃饭时他提起明天想去镇上买点东西。我说可以一起。他说不用,我去就行。我说那你早点回来。他说好。

    夜里我起了一次床。赤脚踩在地上,冰凉。我走到书房门口,门关着,没锁。我听见里面有一点光从门缝漏出来,还有极轻的键盘声。嗒、嗒、嗒,断续的,不像打字,更像测试按键。

    我退回房间,躺下,睁着眼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他出门前换了衣服。深灰色夹克,平时不常穿。我假装还在睡,眯着眼偷看。他站在玄关系鞋带,动作比平时慢。手机放进外侧口袋时,露出一角便签纸,白色,折成小块。

    他走后我立刻起身,冲进浴室,拧开水龙头制造声响。然后绕到他房间门口,推门进去。

    床铺整齐,外套挂在椅背上。我翻口袋,找到了那张纸。上面写着一串地址:滨海路17号302室。字迹陌生,不是他的。

    我掏出相机,对着拍了一张。恢复原位,回到自己房间,把相机塞进抽屉最里面。

    中午他回来,手里拎着药盒和一袋水果。说是顺路买的维生素。我点头,接过水果洗了两个,摆在盘子里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他又去了书房。我在客厅看电视,音量调得稍大,盖住可能传来的动静。十点十七分,他走出来,看了眼手机,走到门口穿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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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出去?”我问。

    “散个步。”他说,“闷一天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我换了个台,“别走太远。”

    他点头,开门出去。

    我等了五分钟,起身走到窗边。他沿着小路往东走,背影很快被夜色吞掉。我没跟,只是记下时间:20:17。

    第二次是第三天傍晚。六点零三分,他站在门口摸手机,穿外套。我又问去哪儿,他说去买烟。我说这附近没店。他说开车去镇上。

    他开的是租来的旧车,银色,停在院子角落。我听见引擎发动,灯光扫过窗帘,然后消失在拐角。

    四十分钟后,车声回来。他进门时脸色比出去时沉,一句话没说,直接进了书房。

    我开始记录。

    每天晚上,我在日记本上写:

    6月8日,外出一次,20:17出发,20:58归,未提具体去向。

    6月9日,手机震动三次,接听两次,房门未关严,听见“……进度正常”“别急,按计划”。

    6月10日,清晨外套口袋有新便签,地址不同,疑似机构名称缩写,拍照留存。

    我没再靠近电脑。也没问他任何问题。

    有一次他洗澡,蒸汽弥漫整个走廊。我趁机走进书房,屋里还有余温。桌上电脑合着,旁边放着一杯喝过的水,杯底一圈浅黄渍。我打开录音机,那是我很久以前用的老设备,插上电,按下录音键,红灯亮了一下,我松开,关掉。

    它还能用。

    我把它挪到书架最外侧,正对房门。

    那天夜里我又做了梦。梦见他在地窖里握着我的手,说“我们一起去看看”。可镜头一转,他站在我对面,手里拿着注射器,说“你只需要睡一觉”。

    我醒来,满身冷汗。

    第二天我把自己收拾干净。洗脸,梳头,换衣服。我把相机拿出来,装上胶卷。走到窗边,对着外面按下快门。咔嚓一声,空镜头。

    这是我以前的习惯。不想看的时候,就让机器替我看。

    他从房间里出来,问我干什么。我说试试镜头准不准。他看了看相机,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晚饭后他又准备出门。我坐在沙发上,手里捏着遥控器。

    “今天风不大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他穿鞋,“正好走走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。他开门,走出去,脚步声沿着石子路远去。

    我起身,走到窗边坐下,手放在相机上。窗外小路空着,路灯昏黄。我知道他会回来,每次都四十分钟左右。

    我盯着那条路。

    手指在相机旋钮上慢慢转动,调焦距。动作很轻,像在调试某种武器。

    屋里的钟指向九点零七分。

    外面,一只野猫窜过篱笆,惊起几片落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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